– Overview
加國政府將減少部分中小企業(CCPC)享受每年50萬加幣的稅收優惠(small business deduction limit)。加拿大BC省中小企業每年可有50萬加幣的主動運營收入(active business income)享受12%的低優惠稅率,而超過50萬加幣的凈收入稅率為27%。
– New rules
自2018年後開始的納稅年度,中小企業(及其所有關聯企業)前一納稅年度的投資收入(adjusted aggregate investment income)超過5萬加幣的部分每增加1加幣,中小型企業本年的稅收優惠額度便直線減少5加幣。例如某中小企業前一年的投資收入為10萬加幣,則其本年度稅收優惠額度減少至25萬;若其前一年的投資收入達到15萬加幣,企業便不再享受此稅收優惠,而是被徵收27%的企業所得稅。
– Implementation
《所得稅法》中已有現行的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減免,即當加國應稅資本(taxable capital)超過1, 000萬加幣後,稅收優惠額度將遞減;當應稅資本達到1,500萬加幣後,稅收優惠將全部減免。新提案將與現行政策並行,優惠減免數額將取兩者中較大者。
Source: 2018 Cantax T2 – S23